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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专业带头人的通知

2020-03-31 10:39:39【打印】阅读次数:

各专业承办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现开展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在我校现有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对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带头和引领作用的创新开拓型人才。

二、遴选范围

学校正式聘用的在编在职在岗(包括担任行政职务的)教师。

三、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团结协作,能团结和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讲本学科专业课程;

3.熟悉本专业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在同类院校或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能够掌握现代化的教育教学手段,教学效果好,在学生评教和同行评教中深受好评,成绩突出;

4.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

四、职能职责

1.指导制定本专业发展规划,根据规划按照年度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2. 指导制定专业建设方案,确定专业建设发展的总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指导制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培养方案,评估本专业在同类院校中的地位与优势,总结专业建设特色。

3.带领专业教学团队,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落实专业建设任务,夯实专业建设基础,建设具有我校特色与优势的高水平专业。

五、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遴选条件的在岗教师需填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带头人申请表》以及相关成果等原始证明材料(暂不装订,备查)。

2.学院初审。各学院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员名单,并将初审结果及个人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3.学校审批。校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教务处将结果报送学校批准。

六、有关说明

1.专业带头人聘期为4年,考核方式为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

2.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遴选工作,于4月3日前将已遴选出的专业带头人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731659205@qq.com 。

 

附件:云南中医药大学专业带头人申请表[docx

                                                                教 务 处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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