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18]4号)《教育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云教发〔2019〕19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云南省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77号)等文件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以深化学分制改革为抓手,建立与学分制改革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师资团队、质量监控、考核评价等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建设一流本科,做强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努力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并达到预期改革目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云南中医药大学深化学分制改革总体方案》。
一、学校学分制探索与存在问题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始终坚持“传统与现代结合,传承与弘扬并重,包容与开放共存”的办学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健康中国”战略,以建设在西部有显著优势、在全国有鲜明特色、在南亚东南亚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为目标,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为学科特色,始终践行“承岐黄仁术、传大医精诚,弘滇南医药、济苍生健康”的办学使命,致力于培养“崇德至善,博学至精,和合致远,敦行致道”的高素质应用型中医药及相关专业人才,坚持内涵发展道路,抢抓历史机遇,本科教育各项事业快速稳定发展。
学校设置了11个二级学院、1个公共课教学部。有1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涵盖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有27个本科专业,涵盖5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各5个,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专业2个,云南八大重点产业引领品牌专业2个;中医学、中药学2个专业通过国家教育部专业认证。27个本科专业中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运动康复3个专业暂未招生,中医学等15个医学类专业占学校本科专业总数的55.6%,共9152名学生,占学校本科生10333人的89%。
现有专任教师715人,其中高级职称453人,全国中医药教学名师1人,云南省省级教学团队5个,云岭名师1人,云南省省级教学名师8人,名师工作室7个,云南省卓越青年教师9人,云南省教学名师工作室9个。学校是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建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1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6项,有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省级精品课程资源共享平台课程10门。有实践教学基地140余个,其中,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4所。
(二)学分制探索
学校从2000级学生开始试行学分制,制订了与之配套的《云南中医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云中院字〔2002〕80号)、《云南中医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分制实施细则》(云中院字〔2002〕100号)、《云南中医学院日校本专科导师制实施细则(试行)》(云中院字〔2004〕14号),颁布了各专业的《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云中院教字〔2003〕18号),从2003级起,在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实施导师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度调整,印发了《关于对我院现行全日制本专科学分制制度进行调整的决定》(云中院字〔2005〕92号)《云南中医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云中院字〔2006〕16号)和《云南中医学院全日制本专科2005级以前试行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云中院字〔2006〕17号),从2005级学生开始实行学年学分制。
在实行学分制及学年学分制过程中,对学生自主选择教师、教考分离、本专科学生导师制、竞争性选择专业、自主选择部分公共课及专业课、重修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并作为云南省学分互认试点单位与昆明医科大学开展了互选课程互认学分;学校坚持了学生竞争性选择专业、自主选择部分公共课及专业课;先后购买、试用了近300门优质的MOOC资源弥补了医学院校公共课程资源不足的问题;拥有能基本满足现行学年学分制教学管理需要的教务管理系统;实行期末考试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必须“双及格”才能取得学分的严格考试管理措施,为推进学分制综合改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三)存在问题
从前期学分制探索工作的经验与实际运行效果的分析中,不难看出我校依然存在学分制体系不完整、综合改革不配套、广大师生对学分制内涵理解不全面、学生学习动力不足、课程建设质量不高、教学评价未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等问题,主要表现为:
1.教学资源供给不足,“四个自主选择”空间有限,学生学习动力不足
目前按学分制实施教学管理,学生只是在任选公共课部分任选专业课上有选择权,各专业核心的必修专业课却没有选择教师的条件;各专业排名前5%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动态调整力度不够,专业退出机制不够健全;学生对部分非医学类专业认可度不高,对专业的学习兴趣不够,学习动力不足,以学生为本的“自主性”目标没有较好地实现,从而制约了学生学习和潜能的发挥。
2.课程建设质量不高
课程的准入、退出、评价机制不健全,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前瞻性不足,专业核心课程不突出;课程质量不高,课程设置缺乏准入、评价制度;教师教学自由裁量权偏大,教学过程中质量标准泛化和考核松懈的问题突出;部分课程内容更新不及时,结合执业考试或更高标准要求有差距;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流于形式,评价结果无区分度,导致“评而无用”;课程运行过程质量监控不严,缺乏完善的“水课”淘汰机制;核心课程的教考分离制度未坚持和推广,对学生的学业管理过程弱化、要求不严,课程考核难度降低,学生毕业“严进宽出”。
3.教师教学精力投入不足
教师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分配机制不健全,现行的绩效考核体系的激励、约束、竞争、评价作用不够突出,体系不够科学全面,缺乏对学院及教师的教学质量考评机制,教师对教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足、精力投入力度不足、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较为突出。
4.围绕学生学业发展的综合服务体系不健全
缺乏贯穿全过程的学业引导,学生选课趋易避难,对课程学习质量要求不高,包括对学困生后进生的帮扶制度、导师制、难度较大课程辅导制、就业指导等涉及学生发展的制度体系没有完整建立和有效实施。
二、指导思想
(一)深入贯彻新时代教育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紧扣社会需求
紧紧围绕健康中国战略,以服务国家和云南大健康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深化医教协同,推进以胜任力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学专业结构,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为基本遵循,突出学生中心、结果导向、质量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的一流中医药人才。
(三)遵循教育规律
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学习和借鉴国内一流中医药院校的人才培养先进经验,预见并迎头赶上未来教育发展新趋势和人才培养新模式。
(四)结合实际注重效果
我校学分制综合改革,涉及学生、教师、专业、课程、治理结构等现实状况,同时又受到人事编制、绩效工资、整合资源等外部条件的约束。因此,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既结合学校实际注重效果,同时也坚持稳步推进,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聚焦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遵循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为重点,以建立健全学分制管理制度体系为基础,以完善人事分配、课程管理、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为保障,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激励学生刻苦读书学习,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调动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建设一流本科、做强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
(二)具体目标
通过 4~5 年学分制改革,使学校专业和课程水平,分层、分批达到以下建设目标。
课程水平目标:通过课程要件标准化、教材难度选择、教学过程评价、教考分离、考试试卷水平等核心指标的精准对标建设,课程20%达到全国一流水平,5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30%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专业水平目标:通过对云南省专业综合评价“课程、教师、教材、测试和就业”5个指标体系的精准对标建设,打造一流专业,中医药类专业30%左右达到全国一流水平,7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非中医药类专业10%达到全国一流水平,6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30%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四、学分制改革思路与路径
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学生中心、全面发展,服务需求、成果导向,完善机制、持续改进,分类指导、特色发展” 的总体思路。以建设一流专业为目标,以学生为中心,以课程建设为抓手,以师资建设为依托,深化学分制改革,通过学生中心、课程中心、教师中心的建设,着力提升课程、教师、教材、测试和就业等专业水平要素的建设质量。
(一)提高并保障学生学习自主权
通过弹性学制,竞争性专业选择与非竞争性专业选择相结合、主辅修制、自主选课和自主选择教师、卓越拔尖计划等举措,扩大学生自主选择权的学习空间,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与潜能。
(二)构建以课程教学内涵建设为核心的教学质量体系
建立课程中心,负责全校课程资源的统筹与规划,指导学院开展课程建设,开发建设优质课程,制定课程的准入条件和课程质量评价指标,强化以课程质量为核心的教学内涵建设体系,保障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的优质有效供给。制定课程水平对标标准、建设任务和评估体系,确保课程质量水平提升。
(三)探索全员导师制学业引导及服务体系的构建
建立学生中心,为学生的学业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学业/专业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的学生管理服务体系,以学生为中心,实施导师制度,从一年级入学开始即由学业导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学习思想;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安排学习进程;强化学生的职业规划、心理健康、学业指导、学习预警等,帮助学生解决学习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第二学期由师生双选确定专业导师,制定个人专业学习计划和每学期的选课计划,引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训练;帮助学生养成健全人格;对学生进行有效的个性化引导及就业指导服务,形成全员育人的新格局。
(四)构建长聘+准聘+互聘+短聘的人事岗位聘用体系
建立教师中心,建立基于现有教师队伍的“长聘制”、新进教师准入期的“准聘制”、校外优秀教师的“短聘制”和其他单位优秀人员的“互聘制”相配套的人事聘用制度。以质量和绩效考核为导向,配合培训提升、转岗聘用等方式优化长聘制教师队伍。明确新进教师准入期协议任务,协议期满考核通过前为准聘制教师,考核通过后转为长聘,考核未通过即解聘。完善校外教师互聘制、短聘制,严把入口关,与校内教师一体考核,及时淘汰不合格教师。
(五)完善以质量和绩效考核为导向的人事薪酬绩效体系
科学制定不同聘用类型岗位所对应的基本工作量、超额工作量和质量绩效标准,严格考核,形成以质量和绩效考核为导向的“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人事薪酬绩效体系。
(六)打造智慧云中学教管服一体化信息平台
搭建以教务管理系统及课程平台为核心,与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学工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的“智慧云中”教管服一体化服务平台。
五、学分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学分管理改革
1.弹性学制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基本学制内提前1年或推后4年毕业,即5年制本科,基本学制为5年,学生可在 4~9 年内完成学业;4年制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学生可在 3~8 年内完成学业;3年制专升本专业,基本学制3年,允许在2-7年内完成学业;2年制专升本专业,基本学制2年,允许在2-6年内完成学业;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期间可申请休学创业、出国学习等,但在最长修业年限年内必须完成学业。学生在弹性学习年限内,修完并取得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并满足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即可毕业。
2.学分与学时
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各课程的学分数根据该课程学习所需学时数而定,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课程学习时间包括课堂内学习学时(1学时为40分钟)和课堂外学习学时,课外学习包括课前预习、查阅资料、课后作业、分组讨论等。
理论课程(含课内实验、上机)原则上1个学分对应16个课内学时和32个课外学时;单独开设的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如实训、实践教学(含阶段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社会实践)每1周计1个学分。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计2学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计2学分。
3.学分与绩点
课程成绩采用绩点制。课程成绩满分为100分,当课程成绩大于等于60分,绩点折算方法如下:课程成绩绩点=(课程成绩-50)/10;课程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绩点×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小于60分,绩点为0。
以学生所读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即得该生的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GPA)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及评优考核的基本依据和重要指标,为选拔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免试推荐研究生、用人单位选人、出国学习等提供依据。
4.课程模块学分比例
课程按模块分为:通识教育、专业教育、拓展教育三大模块,各课程模块学分比例见表1。
表1 课程模块学分比例
课程模块 |
课程类别与性质 |
学分 占比 |
说明 |
通识教育 |
通识必修课 |
25%-35% |
该课程模块主要由思想政治类、经济管理类、人文社科类、艺术体育类、自然科学类等课程组成。 该课程模块注重培养学生基本的思想政治素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 |
通识选修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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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育 |
专业必修课程 |
50%-65% |
该课程模块主要由各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课程构成。 该课程模块注重培养学生基本专业能力和实践技能。 |
综合实践(必修) |
|||
专业选修课 |
|||
拓展教育 |
跨学科选修课 |
10%-15% |
该课程模块由学校跨学科课程和特色课程组成,帮助学生打破专业界限,形成跨学科思维。 |
其他特色课程 |
|||
合 计 |
100% |
5.毕业学分与学位授予
(1)总学分和毕业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5年制医学类专业毕业总学分一般为240学分左右,4年制医学类专业毕业总学分一般为180学分左右,4年制理学类、工学类、管理学类毕业总学分为一般为160学分左右。3年制(专升本)专业毕业学分为130学分;2年制(专升本)专业毕业学位为90学分。加强学生体育课程考核,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学生修满所属专业培养方案及完成相应毕业要求,即可取得毕业资格。
(2)学位授予
学生在弹性学习年限内,在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下,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00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6.实行荣誉学位制
据学生平均绩点,可为优秀毕业生颁发最高荣誉学士学位、荣誉学士学位(见表2)。
表2 荣誉学位等级及成绩、成绩绩点关系表
学位等级 |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
最高荣誉学士学位 |
专业排名前3% |
荣誉学士学位 |
专业排名前10% |
7.实行主辅修制
学校支持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学生在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前提下,若辅修专业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相关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详见《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以辅修管理学类专业为例,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主修专业,同时完成辅修专业规定学分60学分,达到授予条件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获得辅修专业50-59学分,获得学校出具的辅修经历证明;仅修完辅修专业50学分以下的,不能获得学校出具的辅修经历证明,但其所得学分可作为选修课程学分。
8.学生学习自主权力
(1)自主选择专业
为促进学生的个性爱好和特长发挥,在学生学习过程中引入适度竞争机制,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在资源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满足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要求。按照“转出无门槛,转入有条件”的模式,赋予学生选择专业的权利。转专业不设报名门槛,学生在校期间有两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可以在第一学年末或第二学年末提出申请;各专业提前公布接受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和专业准入条件,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
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科学生,如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专升本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2)自主选择课程
学生可根据培养方案、本人学习目标、学习能力、兴趣爱好,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课程模块中选修课程。部分有严格的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再选后续课。
自主选择课程:打破学生选课壁垒,学生可以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选课,各学院应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专业课程面向其他专业的学生开放。
自主选择高阶性课程:打通研究生课程和本科生课程间的壁垒,部分研究生课程面向本科生开放,为有学术潜力的学生提供学习机会。
自主选择课程时段:三大课程模块分别设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且每门课程每学年至少开设一轮,量大面广的优质课程,每学期滚动开出,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
(3)自主选择教师
同一门课程由多名教师同时开课时,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教师;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专业选修课和通识选修课、不同的时间段选择授课教师;可以采用重新学习的方式自主选择教师;可以在与学校签订学分互认的其他高校选择同样的课程从而实现选择教师。
学生也可以自主选择导师。学校实施导师制,在入学后第一学期为所有学生指派导师,第二学期后实行专业导师挂牌制,师生进行双向选择,每个导师所指导的学生不限年级、不限专业,指导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0名,特别优秀的导师指导学生总数可达40人。
(4)自主选择学习进程
学生原则上应按照基本学制完成学业。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免听、免修以及提前选择无严格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加快学习进程,提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达到毕业要求后允许提前毕业。有特殊情况及需要休学创业、出国学习的学生,允许在弹性学制内完成学业。
9.学分制缴费
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收费标准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专业学费是学生在校期间应向学校交纳的固定费用,体现专业培养及学科的差异性。专业学费以学生实际在校学年计收。
学分学费是学生在校所修课程应交纳的课程学习费用。学分学费以学生所修课程学分及相应学分标准计收。
学生在校期间修读本科学位,按学年收取专业学费和按学分收取学分学费。其中,学分学费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收取:
(1)在规定基本学制内,学生正常修读本科学位及辅修课程,按基本学制内学分学费标准收费;
(2)在规定基本学制内,学生重修各类课程,按基本学制内重修学分学费标准收费;
(3)超过基本学制,学生回校重修各类课程,按基本学制外重修学分学费标准收费。
学费收取采用“学年初预收、学年终结算”的方式。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足额预交学费,否则所选课程将被自动取消。
(二)教学管理改革
1.教学资源与教学安排
实现学校白塔、呈贡校区教学时间统一,理论课教学全学年滚动排课;充分挖掘教学时间资源,全天开课,实验室全天向学生开放。
2.学程调整:实行三学期制度
每学年实行三学期制,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和夏季学期。
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设置16个教学周,2个考试周;
夏季学期,设置4个教学周,满足学生跟师实践、阶段见习、跨校跨专业选修、重修、国内外短期访学交流及安排一年级学生军训等需要。
3.实行导师制
导师制是学分制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生为本,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制度安排。新生入校后,学院为其指派学业导师;第二学期后,按照双向选择的方式为每名学生配备全程专业导师,实现学生学习全程咨询指导(具体内容见《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要求导师关注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整个教育过程,引导学生熟悉本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方法,对学生进行创造性学习,提高其研究能力,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学业导师。学业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坚持立德树人,了解新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熟悉学校环境,诠释学分制制度,解答转专业和学习进程问题,介绍图书馆、实验室等学习工具的使用,宣讲校纪校规等。学业导师主要由辅导员、班主任和行政人员担任。
学业导师必须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辅导形式根据具体内容和学生请求采取集体辅导和一对一辅导。探索辅导员与学业导师职能融合、管理并轨,解决辅导员职业发展与晋升问题,统筹做好学生思想、学业、生活指导。学业导师由各学院统一委派,学生不适应可以提出申请更换。
专业导师。专业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坚持立德树人,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针对进入专业学习的一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解答专业选择和学习进程问题,帮助学生提高专业素养,提供选课、专业发展规划、专业选择、毕业论文指导,建议就业领域和推荐继续深造等。专业导师由专任教师担任,由各学院统一委派,学生不适应可以提出申请更换。
专任教师必须兼任本科生专业导师,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0名,具体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学业导师工作量计入教师折合工作量,纳入考核。
4.实行课程助教制
每门课程配备1名或多名助教。助教由新入职的教师担任,或从研究生和高年级优秀本科生中进行选拔,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辅助任课教师开展教学。主要负责课后辅导答疑、作业试卷批改、小组研讨组织,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学生反馈信息,架起教师和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促进教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教学改革和科研创新,提高教与学的积极性和教学效果。
5.建立学分互认制度
通过学生交流互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弥补优质教学资源不足,学科力量不平衡的问题。学生在“慕课”(MOOC)等互联网学习平台进行的学习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管理体系,对学校认定的慕课纳入专业培养方案。学生通过学校认定的慕课在线学习,其成绩、学分按照相关规定核算。
6.严格重修与学业预警制度
严格学分质量要求,严格重修,建立学业预警机制。必修课程学生首次参加考试,分数段在50-59之间的(含50分),可于开学前补考一次;课程成绩在49分以下的(含49分)、以及补考、缓考不合格者、课程考核违纪、作弊、旷考、取消考试资格者、需履行相关手续进行缴费重修;选修课程不合格的,可以缴费重修也可以改修其他课程。课程重修后,按实际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并按学校学分绩点的相关要求计算该门课程的学分绩点。
对学业成绩不佳的学生实施学业预警。学生出现一学期所选课程中有15学分以上课程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学校对其实施学业预警,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达两次学业警示后,原则上劝其退学。
7.完善课外学习制度
适当减少课内学时,提高学生课外自主学习的要求和强度,引导学生积极开展课内外相结合的自主学习形式,强化对学生课外阅读、作业、讨论、实践等内容的指导和考核评价。通过课外学习制度,引导教师由主讲向主导的角色转变,着力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8.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
加强对教育过程和教育目标的内部监控建设,建立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院本科教学评价、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为主体的全链条多维度高校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形成校级、院(部)级、教研室三级内部质量监控体制;督导、同行、学生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内部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把好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关,实行教学质量末位淘汰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全面掌握教学运行情况。
完善教学质量外部监控体系。聘请第三方对应届、毕业5年、毕业10年、毕业15年毕业生对培养方案、课程、实习实践、毕业论文等主要培养环节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使人才培养得以持续改进;积极参与第三方评估和检查,如专业认证、专业综合评估等。
(三)课程管理改革
教学部门是课程建设的主体,强化教研室的教学团队属性,淡化教研室行政管理属性;积极组建课程开发与建设团队,开展课程选题、组织课程开发,促进课程信息化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提升课程建设质量。
1.组建课程中心
中心下设专家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课程建设、课程准入及退出审定、课程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建立课程“准入、实施、评价、反馈、改进或退出”质量建设长效机制。
2.实施一流课程建设方案
一流课程是学校贯彻“双万计划”的重要内容。通过课程要件标准化、教材难度选择、教学过程评价、教考分离、考试试卷水平等核心指标的精准对标建设,着力打造一大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金课”。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探索智能教育新形态,推动课堂教学革命。严格课堂教学管理,严守教学纪律,确保课程教学质量。力争通过5年的建设,课程20%达到全国一流水平,5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30%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确定各专业课程结构体系及课程建设规划
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建设质量和水平对学生获取知识、训练能力、提高素质、全面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课程中心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的专业培养目标、课程结构体系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审核,根据专业建设目标,明确课程建设规划,拟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提高课程建设规划性、系统性,避免随意化、碎片化,坚决杜绝因人设课。
4.实施课程评价与分级管理
根据课程核心指标对课程质量进行等级综合评价,划分为国际一流(A档次)、国内一流(B档次)、国内平均水平(C档次)、国内平均水平以下(D档次)四个档次进行分类管理。通过课程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强化以课程质量为核心的教学内涵建设体系,保障学分制改革优质课程的有效供给。
5.开展课程准入审定
受理各学院按四级课程的等级申报,课程中心专家委员会依据标准,对学院提交的课程方案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同意按申报等级进行开课。经审核同意按申报等级开课的课程,方可提供给学生选课。未经审核同意按申报等级开课的课程,需降低等级再次申报审核,直至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课程不得开课。各类课程达不到相应层次水平,可借助校外资源完成教学。
6.建立课程退出机制
对课程建设质量评估结果不合格,无改进可能或改进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课程停止开设,并由课程归属单位提出替换课程,并报课程管理中心审核。对于连续2轮次未达到选课最低人数的课程,调整任课教师另行开设或停止开设。淘汰课程时,课程管理中心和学院应详细论证,谨慎处理,确保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稳定性,防止“因无人而不设课”的情况出现。
7.不断扩展课程资源
探索开展学生交流互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弥补优质教学资源不足,学科力量不平衡的问题。学生在“慕课”(MOOC)等互联网学习平台进行的学习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管理体系,对学校认定的慕课纳入专业培养方案。学生通过学校认定的慕课在线学习,其成绩、学分与修读常规课程同等对待,修读合格后,根据课程实际认定学分。开设专业导论课、新生研讨课、学科前沿课及一定数量的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方面的选修课程,原则上由高层次人才或学术带头人讲授。
8.构建医教协同导向下的临床技能训练、评价、考核体系
贯彻落实医教协同机制,深化临床医学等人才培养改革。推进医学基础与临床课程整合,完善以能力为导向的评价体系,严格临床实习实训管理,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医学生临床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通过新增及开展临床实习准入考核评价、基础及临床技能分阶段考核、对标执业资格考试技能强化等措施,不断加强医学类人才的临床实践技能。
9.逐步实施全面教考分离
推进所有专业核心课程教考分离,提升教师教学紧迫感,促使教师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加强题库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学生受益面较广的公共课题库建设。完善试卷质量分析和抽查制度。
10、搭建课程平台
建立全校课程平台,实现全校所有课程的信息化建设,实现全校智慧课堂学情数据采集、分析,一方面能够辅助教师判断分析学生学习情况,以便调整教学进度和教学节奏,另一方面也能够为教学改革的科学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四)专业建设改革
1. 推进一流专业建设
以国家“双万计划”专业建设和云南省专业综合评价为引导,进一步加强一流专业建设。做强主干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升级改造传统专业,坚决淘汰不能适应社会需求变化的专业。
各专业围绕“课程、教师、教材、考试、就业”5个方面制定专业建设方案,使各专业对标“国内一流水平、国内平均水平”进行建设;以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为抓手,结合课程教学中“内容与教法、教师、教材、考试、学生投入”5个方面进行重点建设,体现课程水平与专业建设水平挂钩,即“课程建设水平决定专业建设水平”,最终实现一流课程支撑一流专业,一流专业群加上一流的科研形成对一流学科的支持。加快推进医学类教育专业认证,到2022年完成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的国家认证。
通过5年的建设,中医、中药类专业30%左右达到全国一流水平,7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非中医、中药类专业10%达到全国一流水平,6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30%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强化学院专业建设主体责任
学院院长是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院根据云南省专业综合评价结果,提出各专业发展规划,明确各专业建设档次。在云南省专业综合评价、改革财政投入机制、实施“生均成本+综合质量绩效经费”的差别化和层次化经费投入的引导性机制下,进一步改革教学绩效激励,根据专业综合评价结果,实施与学院本科教学经费划拨挂钩、教学绩效按专业综合评价结果倾斜的分层次教学绩效,引导和激励学院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3.构建医教协同的专业建设合作机制
完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和准入制度,严格临床教学基地认定和动态管理。明确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突出临床带教功能,强化临床教学基地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附属医院要把医学人才培养作为重大使命,将教学工作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处理好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关系,健全教学组织机构,围绕人才培养优化调整临床科室设置。
4.强化实训实践能力培养
全面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实践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构建分层次、模块化的实践教学环节,设置课程实践、综合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模块,增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系统性、整体性和综合性。提高实验实训实践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质量;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加大实践教学的学分占比,学校各类专业实践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需达到30%以上。
5.实施专业建设与招生联动机制
加强需求、招生、培养、就业全链条统筹,建立健全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云南省专业综合评价结果和招生、就业的情况,建立专业预警、暂停招生和撤销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有效联动。对专业建设效果不佳、就业前景不好、学生报考意愿不强、学生满意度不高的专业实行“关、停、并、转”,调整专业招生数或者暂停专业招生,直至撤销专业。
(五)学生管理改革
1.组建学生中心
组建学生中心,统筹学生处、教务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校团委、后勤服务集团相关业务,提供一站式业务办理和咨询服务。实施辅导员、班主任和导师各负其责、协作共进的管理模式,对学生进行有效的个性化引导及服务,形成全员育人的新格局。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学风建设、心理健康、实践育人、学习预警、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帮助学生养成健全人格。
2.建立适应学分制要求的学生管理新队伍
加强学校党委对学生工作的领导,健全学生组织思政工作体系,坚持严格管理与精心爱护相结合。牢固树立“全员育人”理念,实行辅导员、班主任、导师三位一体有机融合的管理模式,三者相互配合共同搭建新的学生管理工作平台,充分发挥教育、指导和服务作用。学生日常行为及党团活动按自然行政班进行管理,辅导员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团学活动与组织建设等;探索班主任与导师融合发展,每个自然行政班配备班主任,由专业教师、行政人员兼任,主要负责班风建设、班级管理、成长规划,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作用;导师主要负责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分流,建议就业领域和推荐继续深造等。(导师、辅导员和班主任管理办法文件另发)
3.建立适应学分制要求的学生管理新制度
学生日常管理、奖惩、德育答辩、综合测评、班团一体化等各项学生管理制度 进行制定,新的学生管理制度必须能够解决和应对学分制改革后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对育人理念和工作任务重新定位,重新架构。
4.实现医学类专业学生五年一贯制培养
改革现有的医学类学生3+2两段式的人才培养模式,由承办专业学院全面负责学生5年的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工作。成立中西医结合学院,全面负责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5年一贯制培养,现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中医学、中医儿科学专业学生5年一贯制培养。
(六)教师管理
1.设置教师中心
主要职能是对教师准入进行评价考核;聚合校内资源为长聘、准聘、短聘教师提供服务;根据课程中心对课程的评价结果及学校其他考核办法,对任课教师进行考核并兑现绩效。
2.改革人事岗位聘用制度
一是完善管理人员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坚持“按需设岗,以责定岗”,按照岗位权重、难度、工作量等制定岗位职级,建立健全以岗位管理和人员聘任制为核心,基于岗位职责和组织目标的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畅通管理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推动学校管理人员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二是构建长聘+准聘+短聘的人事岗位聘用体系。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加强聘期考核,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建立基于现有教师队伍的“长聘制”、新进教师准入期的“准聘制”和校外优秀教师的“短聘制”相配套的人事聘用制度。以质量和绩效考核为导向,配合培训提升、转岗聘用等方式优化长聘制教师队伍。明确新进教师准入期协议任务,协议期满考核通过前为准聘制教师,考核通过后转为长聘,考核未通过即解聘。与相关兄弟单位探索实施校外教师互聘制,严把入口关,充实短聘制校外教师资源,与校内教师一体考核,及时淘汰不合格短聘教师。
3.健全教师评价体系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突出教育教学业绩的考核,规范教学方式、改进教学环节,促进教师关注教学过程;建立健全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考评制度。
(1)教学评价。建立老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综合评价,根据教考分离通过率、学生选课与综合评价等情况,对教师教学结果评价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教师,安排其学习培训后再次上岗,仍不合格的须进行转岗调整。
(2)导师评价。导师工作任务计入工作量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分配,其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分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3)教师岗位调整。对教师教学结果评价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教师,安排进修学习后仍不能胜任的,由学校安排转岗,调整到非教学岗位,相关待遇根据新聘岗位标准执行。非专职教师,具备规定条件的,也可通过竞争进入专任教师系列。
4.完善以质量和绩效考核为导向的人事薪酬绩效体系
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增加教学质量在绩效分配中的比重,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明确各类教师承担本科生课程的教学课时要求。激励教师为本科生上好课;科学制定不同聘用类型岗位所对应的基本工作量、超额工作量和质量绩效标准,严格考核,形成以质量和绩效考核为导向的“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人事薪酬绩效体系;教师日常指导学生学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各类竞赛展演以及开展“传帮带”等工作,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让教授到教学一线,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细化基本工作量,严格考核基本本科教学工作量、基本导师工作量等,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扣减相应绩效。采用教师挂牌上课、优教优选、开设一流课程、提高优秀导师辅导学生限额等方式形成超额工作量,体现多劳多得。以质量绩效体现优劳优酬,根据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及课程评价等次发放不同标准的质量绩效。(人事薪酬制度文件另发)
六、实施学分制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深化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人事工作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分管财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学院负责人任成员,全面统筹深化学分制改革工作。
2.成立深化学分制改革教学、人事、学生、学费、教学信息保障五个专项工作组。在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任务分解和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学分制改革内容。
3.成立课程管理中心、学生中心和教师发展中心,明确各自职责,配备工作人员,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确保学分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度保障
为保障学分制改革顺利推进,完善与学分制改革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云南中医药大学深化学分制改革总体方案》批准发文后,学校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部门将围绕学分制改革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绩效分配、收费管理、后勤管理等制度,形成系统、配套的学分制改革制度体系。
(三)教学信息化保障
围绕“管理、服务、学习”三个关键,建立集资源流、知识流、信息流于一体的教学管理信息化支撑平台,满足学生选课、专业分流、学分制收费结算、教师绩效考核等功能需要,为学分制条件下的网上教学、网上办公、网上监控、网上管理、网上服务提供技术和平台支撑。
七、相关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省政府和教育厅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改革工作进度如下:
(一)完成总体方案设计论证
2019年11月15日,《总体方案》经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党委会审核,学校教代会审议,并报经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批准,完成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设计论证工作。
(二)完成机构设置
2019年11月底,设立课程管理中心、学生中心和教师中心,明确部门职责,完成人员调配,开展相关职能工作。
(三)完善主体制度的制定
2019年10月底,完成两个主体文件《云南中医药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关键制度的制订、修订。
(四)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修订制定
2019年11月30日,修订完善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等与学分制改革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五)完成人事绩效薪酬分配制度修订
2019 年 11月中旬完成初稿,经专家咨询、意见征询并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后,完成人事绩效薪酬分配制度修订。
(六)启用新版学分制管理信息系统
2020年3月,新版学分制管理信息系统投入运行。
(七)学分制工作推进中期评估
2020年6月底,中期评估《改革方案》实施的经验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完善与调整,保证学分制改革取得实效。
(八)总结完善总体方案与实施细则
2020年12月底,总结方案实施效果,继续完善学分制改革相关规章制度、细则。
八、学分制改革配套制度
1、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云南中医药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
3、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4、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设置与管理办法
5、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6、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7、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
8、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9、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实习管理办法
10、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免听管理办法
11、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12、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13、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生管理制度
14、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工作授予细则
15、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16、云南中医药大学学分制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17、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主辅修管理办法
18、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费收费办法
19、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创新教育与素质教育考核办法
20、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21、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德育学分实施办法
22、云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