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

首页 > 教学建设 > 教材建设 >内容

关于选用2020-2021学年2020级本科班第一学期教材的通知

2020-09-10 10:45:14【打印】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及学校2020-2021学年2020级各教研室教学任务,为做好2020-2021学年2000级本科班第一学期教材教材选用工作,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请各学院(部)做好以下工作: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5、若各院(部)所开设课程没有适用的正式出版的教材,需要选用我校教师自编教材或自编讲义,需按学校相关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6、各院(部)所选用的教材名称应与课程名称相一致。

二、教材选用程序

1、根据学校教学任务由各教研室集体商议决定提出选用教材的名称并填写教材选用登记表(务必请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经各学院(部)分管教材领导审核、党组织书记签署审核意见。

2、各教研室将学院党组织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的教材选用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于9月9日前交学院(部)教学秘书汇总,各学院(部)教学秘书于9月10日前将教材选用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交教务处教材科(崇德楼206),电子版发送至785300469@qq.com邮箱。

三、若各学院(部)所开设课程没有适用的正式出版的教材,需要选用我校教师自编教材或自编讲义,填写《教材选用情况说明表》,经各学院党组织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提交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后方可使用。各院(部)自编教材及讲义于9月10日前将使用量、模板送交教务处206室。

要求:为了确保2020级新生开学后能领取教材,请各学院(部)务必按时完成教材选用任务。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0年9月7日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相关信息】